深圳市普利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深圳市普利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五联工业区,公司于2004年8月在深圳龙岗注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2005年11月正式投产,已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公司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端子设备及配件的来料加工企业。
二、执行排放标准及限值
(一)废水
我司运营期产生的污废水主要包括车间工业废水和员工宿舍生活污水。其中,工业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中的表1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见表1.
表1 生产废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
序号 |
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手工监测方法/仪器 |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
1 |
总铬 |
0.5 |
GB7467-87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上海元析V-5800 |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
2 |
六价铬 |
0.1 |
GB7467-87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上海元析V-5800 |
3 |
总镍 |
0.5 |
GB/T 11910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
5 |
总铜 |
0.5 |
GB486菲啰林分光光度法/上海元析V-5800 |
工业废水总排口 |
6 |
pH |
6~9 |
快速测试纸 |
7 |
CODCr |
80 |
HJ828-2017 重铬酸盐法 /快速消解仪 |
8 |
悬浮物 |
30 |
|
9 |
氨氮 |
15 |
HJ535-2009 钠氏试剂 分光光度法 |
10 |
总氮 |
20 |
HJ 636-2012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北京普析T6 |
11 |
总磷 |
1.0 |
GB 11893-89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上海元析V-5800 |
12 |
石油类 |
2.0 |
|
13 |
总氰化物(以CN-计) |
0.2 |
HJ484-2009 异烟酸-巴比妥酸分光光度法/上海元析V-5800 |
(二)废气
车间废气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具体限值见表3;
表2 车间废气排放标准 单位:mg/m
3
序号 |
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
1 |
氯化氢 |
30 |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
2 |
铬酸雾 |
0.05 |
3 |
硫酸雾 |
30 |
4 |
氰化氢 |
0.5 |
5 |
氟化物 |
7 |
三、监测指标及频次
(一)废水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HJ855-2017),确定工业废水的监测指标及频次,见表5。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开展监测。
表3 工业废水监测指标及频次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 |
流量 |
自动监测 |
工业废水总排放口 |
流量 |
自动监测 |
|
|
pH值、COD、总氰化物、总铜、总铬、六价铬、总镍、总磷、总氮 |
1次/日 |
氨氮 |
1次/月 |
氨氮、悬浮物、石油类 |
1次/月 |
雨水排放口 |
Ph值 |
1次/日 |
(二)废气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HJ855-2017),确定工艺废气的监测指标及频次,分别见表6。
表4 工艺废气监测指标及频次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酸雾废气排气筒 |
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 |
1次/半年 |
铬酸雾废气排气筒 |
铬酸雾 |
1次/半年 |
含氰废气排气筒 |
氰化氢 |
1次/半年 |
厂界 |
氯化氢、铬酸雾、硫酸雾、氰化氢、氟化物 |
1次/年 |
(三)厂界环境噪声检测
厂界噪声每年监测一次
表5 厂界监测点位 山
4#
邻厂 3# 1# 邻厂
2#
道路
四、监测点位及示意图
(说明废水、废气监测点位的布设情况,并出给监测点位示意图。)
我司废水、废气监测点位示意图见图1。
图1 监测点位示意图五、采样及监测方法
废水手工采样方法的选择参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HJ/T91、HJ/T92、HJ493、HJ494、HJ495等执行;污水自动监测采样方法参照HJ/T353、HJ/T354、HJ/T355、HJ/T356执行。监测分析方法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所有仪器每年计量一次。
废气手工采样方法参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GB/T16157、HJ/T397等执行;废气自动监测参照HJ/T75、HJ/T76执行。监测分析方法参照国家相关标准。
六、监测质量保证和控制措施
为保证监测分析结果的准确可靠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电镀行业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HJ855-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相关章节要求进行。
烟气采样仪、大气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对流量计进行校核。
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数据经三级审核。
七、监测信息公开
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方式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令 第31号)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执行。
深圳市普利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21日